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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課程總覽消防學分班台北市

消防學分班|台北市

※ 請先完成註冊及報名流程並於課前兩週完成繳費。
※ 上課地點非報名地點,請勿前往現場報名,統一線上註冊完成報名流程。
※ 如報名場次已額滿,敬請填寫「候補表單」,若名額釋出將依填寫順序優先通知。
※ 若未有Google帳號的學員,請下載「候補報名表」 傳真至協會(傳真電話02-2250-0119)。

文山區
  消防學分班-台北班11301期-全選課程   113年3月中旬起 報名中
  消防學分班-台北班11301期-平日班   113年04月10日-07月11日 報名中
  消防學分班-台北班11301期-假日班   113年04月13日-07月20日 報名中

本課程委託中國科技大學辦理

  1. 學員修讀期滿成績及格,由學校頒發學分證明書。發放時間約課後一個月。掛號郵寄到報名所填寫之地址,務必留意填寫地址是否正確,證書如若遺失酌收部分工本費一百元整。
  2. 請假超過上課時間三分之一,或曠課超過上課時間五分之一以上者,不發給學分證明,不得辦理退費。

  3. 報名資料涉及個人隱私部分,本協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。填寫報名即同意資料供本協會於執行業務範圍內聯繫用,並得運用於其他事宜(寄發資料等)。

  4. 各班課程嚴禁冒名頂替,當查核人員有疑慮時,請學員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,如經查對屬實,取消其上課權利,不可要求辦理退費。本課程未開放旁聽,非報名人員禁止進入。

  5. 未達人數恕不開課。本班保有課表更動之權利,若遇颱風有關停課則視人事行政局發佈為準。

  6. 上課時應尊重講者,勿接聽電話、並將手機轉為震動或靜音。

  7. 上課期間響應環保,請自備環保杯。上課教室禁止吸菸。

  8. 匯款轉帳手續費請另計,不含在學費中,請見諒。

  9. 學員於修習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,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影響其他學員之學習,經通知仍未改善者,本會得取消其修讀資格,且不予退費。

設備師考試科目:

  1. 火災學

  2. 消防法規

  3. 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

  4. 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

  5. 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

  6. 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

設備士考試科目:

  1. 火災學概要

  2. 消防法規概要

  3.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

  4.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

112年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:

報名日期:待考選部公告

考試日期:待考選部公告

臺北、臺中、高雄三考區舉行。

考選部公告: 待考選部公告

  1. 考選部核定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一覽表

  2. 申論式試卷作答注意事項 - 附表

  3. 作答方式及用筆規範

  4. 常見作答問題

學校帳戶
銀行:台灣土地銀行 文山分行
帳號:093-005-08327-1 (銀行代碼:005)
戶名:財團法人中國科技大學
請於收據註明 學生姓名、 班別、 聯絡電話
傳真或E-mail cec1@cute.edu.tw至中國科大推廣組
註:
①本班僅提供土地銀行帳號,請勿隨意轉帳至其他帳戶避免詐騙。
②學校不會主動通知已收到款項,完成繳費請自行保留收據備查,若有問題才會通知您。
③完成上述報名暨繳費方式後,會在開課前一週收到MAIL開課通知、上課前一天收到上課提醒簡訊,敬請留意。

  1.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
   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
  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 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
  2.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
  3.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